華北電力大學2021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時間:2020-10-24
來源:華北電力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招生計劃為國家定向培養專項招生計劃, 2021年華北電力大學(招生單位代碼10054)計劃招收12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部在北京校部培養。
一、培養目標
培養堅定地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堅定地維護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立志為民族地區發展服務;在本門學科上掌握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學和專門技術上做出創造性成果的高級科學專門人才。
二、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堅持“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的原則,實行“自愿報考、統一考試、單獨劃線、擇優錄取”。結合民族地區電力工業發展和電力企業需求,將骨干計劃招生專業重點安排到學校優勢學科專業。錄取人員中漢族在職考生比例不得超過10%,根據招生計劃,我校2021年招收漢族在職考生不超過1人。
三、生源范圍及專業
1.生源地在內蒙古、廣西、西藏、青海、寧夏、新疆(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少數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區工作滿3年以上,報名時仍在當地工作的漢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的少數民族考生,以及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湖北、湖南(含張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縣兩區)等6個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邊境縣(市)的少數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區國務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滿3年以上,且報名時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漢族考生。
3.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所列專業均招收“少干計劃”的少數民族考生,“少干計劃”的漢族在職考生只限報考工商管理專業。考生網上報名填報專業時請以本章程公布為準,否則不予準考,責任自負。
四、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政審合格,立志為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2.承諾畢業后回定向地區(單位)就業。其中,在職考生回原單位就業;非在職考生(含應屆碩士畢業生)回定向省(區、市、兵團)就業。
3.碩士研究生畢業或已獲碩士學位的人員(單證的專業學位考生須在獲得碩士學位證書后才能報考);應屆碩士畢業生(須是國家統招碩士生,且最遲須在入學前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獲得學士學位6年以上(含6年,從獲得學士學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學之日)并達到與碩士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
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的考生,還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 通過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或全國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外語考試。
(2)已修完報考專業或相關專業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學位課程且成績合格。
(3)在報考專業或相近研究領域的全國性公開出版的刊物上發表過兩篇或以上學術論文(第一作者)或獲得省、部級及以上與報考學科相關的科研成果獎勵(排名前五名)。
(4)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4.身體和心理健康狀況符合招生單位規定。
5.有至少兩名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的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的書面推薦意見。
五、報名與考試
(一)報名
1.考生應與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民族教育處,未設民族教育處的與高教處聯系,確認報考資格。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報考條件,報考資格審查將在初試、錄取等階段進行,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錄取,已錄取的錄取資格無效。
2.考生應參加我校博士學位研究生的報名。2021年博士生報名時間為2020年11月15日—12月15日,屆時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報名費200元,必須在報名系統中在線支付,逾期不再受理。
3.考生須按要求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如因提交信息有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考生在提交信息成功后,須將報考博士學位研究生網上報名信息簡表打印并簽字確認。
4.考生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應在2020年12月23日至27日期間,將如下材料寄或送至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日期以寄出時郵戳為準,只接收順豐):
(1)報考2021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審批完成的原件。
(2)打印并簽字的2021年報考博士學位研究生網上報名信息簡表。
(3)至少兩名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的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的書面推薦意見。
(4)碩士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復印件(應屆碩士畢業生提交學生證復印件,且必須在入學前補交碩士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復印件)。
(5)碩士研究生課程成績單原件或加蓋人事檔案公章的復印件。
(6)碩士學位論文摘要(應屆碩士畢業生提供碩士論文開題報告)復印件。
(7)身份證復印件1份。
(8)“申請-考核”制選拔博士研究生申請表(僅需“申請-考核”制考生提交)。
(9) 國(境)外碩士畢業生還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報告復印件。
(10) 同等學力考生免交材料⑷—⑹,需另提交學士學位證書復印件;已學習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學位課程的成績單原件或加蓋人事檔案公章的復印件;英語成績證明復印件;職稱證明復印件;在報考學科、專業或相近研究領域的全國核心期刊上發表過的學術論文復印件或獲得省、部級及以上與報考學科相關的科研成果獎勵的證書復印件等。
5.報名成功的考生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具體時間見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通知。
(二)考試
普通招考類型考生考試分初試和復試,通過資格審核的“碩博連讀”和“申請-考核”制考生只參加復試綜合考核。考試地點為華北電力大學。
1.初試時間為2021年4月17日、18日,初試科目為政治理論(獲得碩士學位者和應屆畢業碩士生免考)、外國語、專業基礎課、專業課。
2.初試成績達到我校復試分數要求的“普通招考”考生方可進入復試。復試內容主要包括對考生學術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及體格檢查等。
(1)學術水平考查通過面試等形式考查考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的能力、科研創新能力、對本學科前沿領域及最新研究動態的掌握情況等,并對考生進行外國語能力測試。復試中還應參考考生申請材料審核情況,對其進行綜合測評,判斷考生是否具備博士生培養的潛能和素質。同等學力考生還須加試(筆試)兩門報考專業的碩士學位主干課程。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復試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學習(工作)態度、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六、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具體時間、地點、要求在復試前見華北電力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通知。
七、錄取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參照考生的申請材料審查和評價結果、初試和復試成績,以及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結果、體檢結果等擇優確定擬錄取考生,擬錄取名單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按要求予以公示。
所有被錄取考生的錄取類別均為定向,必須在擬錄取后由招生單位牽頭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在職考生與所在單位和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書,非在職考生(含應屆畢業生)與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書。畢業后回定向地區或單位就業,不得違約,對未履行定向協議的畢業生,將視情記入個人征信檔案。
八、學制和學習方式
我校只招收全日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博士研究生。博士生學制4年,學習年限一般為3~6年。
九、學費和獎助學金
2021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博士研究生按照北京市發改委、教委、財政局審批的學費標準繳納學費,每年1萬元。博士研究生獎助政策根據《華北電力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定管理辦法》和《華北電力大學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管理辦法》等相關文件執行。
十、其它事項
1.考生可登錄華北電力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查閱2021年博士生招生專業目錄及導師情況,博士生招生有關信息將在本網頁實時發布。考生咨詢導師及參考書目的有關問題請直接與報考學院聯系。
2.學生學習結束后必須回本人(在職)所在原單位或回本人(非在職和應屆生)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就業,并至少服務8年(含8年)。允許非在職考生畢業后到內蒙古、廣西、貴州、云南、西藏、青海、寧夏、新疆(含兵團)就業。
3.對在報考及考試中有違規或作弊行為的考生,有關部門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4.“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錄取類別均為定向就業,被錄取的在職考生不遷轉戶口和人事檔案。
5.本章程如有內容與教育部最新政策沖突,我校將按教育部最新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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